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永昌地处河西走廊东部、祁连山北麓、阿拉善台地南缘。东邻武威、北接金川、西迎山丹、南与肃南接壤。总面积7439.27平方公里,总人口24.3万人,辖于中国镍都——甘肃省金昌市。境内地势以山地、平原为主,与戈壁沙漠东西展开,南北山岭夹峙,相间排列,山地平川交错,绿洲荒漠绵延。最低海拔1452米,最高海拔4442米,平均海拔2000米,耕地海拔1452?400米。气候属温带大陆性气候,冬无严寒,夏无酷暑,年平均气温4.8℃,平均降水量185.1毫米,无霜期134天。年平均日照2884.2小时,日照率65%。年蒸发量2000.6毫米。